• 公 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20:09:03

    成都长江医院公  告广大市民朋友: 一、从2022年12月10日起,我院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愿检尽检点采样时间调整为: 每天 8:00—20:00 单人单采(核酸异常、混管阳性)采样时间调整为:每天 8:00—12:00,      14:00—17:30二、为满足广大群众核酸检测需求,特提供核酸检测单采项目,单采收费标准为: 每人每次16元。(注: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如为混检核酸检测阳性,医院不提供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报告)特此公告 !成都长江医院  2022年12月10日

  • 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12/03 22:46:04

  • 成都长江医院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搬迁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3 14:15:30

    成都长江医院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搬迁通知广大患者及家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自即日起,成都长江医院“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搬迁至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入口左侧,原设置在院内的“愿检尽检”核酸采样点停止使用,请您周知。成都长江医院2022年7月23日

  • 核酸检测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2/14 17:06:21

    成都长江医院核酸检测温馨提示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您好,欢迎您来到成都长江医院核酸检测点进行检测。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变化与需要,为科学防治、分级分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我们能够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及保障您在我院就诊期间的医疗安全,我们对核酸检测的时间进行以下调整:一、核酸检测范围(一)应检尽检人群1、发热门诊患者。2、待入院患者及陪伴、探视人员。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4、住院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患者。5、门诊做相应检查/治疗前需完成核酸检测的患者。6、院内工作人员按专项通知执行。7、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检尽检人员。(二)愿检尽检人群仅来院做核酸检测的社会人员。二、核酸检测结果时效办理入院手续、门诊行特殊诊疗以及需进入住院楼的患者、陪伴、探视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过期需复查。三、核酸采样时间及地点(一)愿检尽检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2、核酸采样地点:医院大门右侧“愿检尽检”处。(二)发热患者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2、核酸采样地点:医院大门左侧“发热门诊”里。(三)住院患者、陪伴及医院工作人员1、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2、核酸采样地点:医院门诊大厅二楼检验科抽血处旁。四、核酸采样流程1、社会人士自愿检测核酸,进入院区后请按指示牌至“愿检尽检”区域,在收费窗口缴费登记后就地进行咽试纸采样。2、住院患者及陪伴检测核酸,根据医生安排到门诊大厅二楼进行核酸检测。3、发热患者检测核酸,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内进行。五、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及查询方式1、报告时间:发热门诊2--4小时后取报告,愿检尽检单采12小时内出报告,混采24小时内出报告。2、报告打印:门诊大厅一楼自助打印机凭条码或身份证打印报告,亦可到愿检尽检处打印。3、检测完成后2小时报告结果上传“天府健康通”,个人可登录查询。六、收费标准按照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函〔2021〕20号),单采单检每人次收费40元,10:1混检每人次收费10元。七、注意事项1、核酸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半小时内禁止吸烟、饮酒、嚼口香糖。2、在采集口咽拭子时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充分暴露咽喉。3、采样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检测者尽量放松、深呼吸。4、如既往患有血液病、咽喉疾病、服用抗凝药等相关危险因素,需要在采样前告知医务人员。5、请做好个人防护,只有采样时才能取下口罩,采样完毕请立即戴好口罩。6、为了您的安全,请戴好口罩,自觉排队,尽量减少交谈,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扫码关注我们成都长江医院

  • 关于做好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08/13 18:39:54

    成都长江医院关于做好愿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申请新冠病毒核酸检查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距离,取鼻/咽拭子后请立刻戴好口罩,我院核酸检测将在24小时内完成,结果在检测完成后1小时上传“天府健康通”,个人可以实时登录查询。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餐、不逛街、不聚集,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核酸检测咨询电话:028-846157892021年8月12日扫码关注我们成都长江医院

  • 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4/01 18:00:10

    公  告尊敬的病员及家属朋友:      为确保病人就医信息准确、安全、可靠、可追塑,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结合我院信息系统升级等具体情况,我院决定从2021年4月7日起全面实行实名制挂号,特告知如下:     1、从2021年4月7日起,所有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必须凭身份证、第二代社保卡在门诊挂号后方可就诊。    2、急危重症病员实行先抢救、后挂号制度。    3、我院不再办理就诊卡,原有我院就诊卡的病员如信息准确者,可继续使用至2021年4月底。    特此公告,请大家相互转告。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成都长江医院2021年4月1日扫码关注我们成都长江医院

  • 告患者及家属书

    发布时间:2020/03/23 13:47:21

    告患者及家属书为进一步落实四川省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有序做好我院医疗服务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严格贯彻执行通知精神,我院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作为医院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保障十陵人民群众就医需求。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医院需要测量体温,接受预检分诊,登记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等。3、自疫情发生以来,我院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我院门诊、住院部医疗服务已恢复正常,急诊门诊、住院部全面开诊治疗,其中发热门诊独立设置24小时专人值守。5、在医院就诊期间,请自觉佩戴口罩。6、同时我们对医院地面、空气采取喷雾消毒每日2次,患者能够接触的病床、桌、椅等物表进行擦拭消毒每日2次,确保患者就诊安全,请大家放心就诊。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特此公告!成都长江医院2020年3月23日成都长江医院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 关于对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1/01 17:31:10

    随着医院的发展,现有医疗设备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新技术新项目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善医院医疗设备条件,提高诊断水平,心血管、神经及外周等各种疾病的介入治疗水平,医院拟将住院部大楼一楼放射科内的CT(一)室改建为介入治疗室,并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igital subtraction angiography,简称“DSA”),本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因此本单位现将成都长江医院《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建设单位:成都长江医院项目名称:对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 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江华路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881089690邮箱:1479824872@qq.com环评单位: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525392228邮    箱:478202761@qq.com20191027成都长江医院新增DSA环评(公示本)附件下载:      20191027成都长江医院新增DSA环评(公示本).pdf

  • 长江医院二期第三次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本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25 14:32:47

    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本公示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本信息公开。一、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2、建设单位: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建设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江华路4、建设性质:扩建5、工程投资:2.5亿元6、建设内容:建设住院大楼1栋、综合大楼1栋(康复科、老年疾病科等科室和配套餐厅等)以及其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5181.06平方米。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项目单位: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付老师联系电话:15928508811电子邮件:656460120@qq.com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江华路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7dDZNPA2u_5BS9BzXQS_A提取码: t6cc。

  • 长江医院二期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19/07/11 08:46:51

    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现阶段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江华路建设性质:扩建投资金额:2.5亿元建设单位: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内容:新建住院大楼(约400个床位)1栋、综合大楼1栋(康复科、老年疾病科等科室和配套餐厅等,约300个床位)以及其地下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6000平方米。二、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但其环境影响具有时效性,待施工完成后即可得到消除,只要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防尘、降噪等污染防治措施,可以施工期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以及备用发电机废气燃烧尾气、病区废气,另外停车场会产生汽车尾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预留进、出气口,出气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房废气经自带硝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外排;地下停车场设机械排放,排风口于绿化带排放;本项目病房区定期将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对可能产生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单元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装过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处理。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站达标后的尾水排放不会增加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因此,对于区域水环境而言,本项目建成后对其产生的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能使院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营运期项目噪声源不会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不会改变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级别,做到噪声不扰民。(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营运期各类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去向明确,有效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影响。(5)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经调查,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符合其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外环境对院区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降低院区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认为本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周边区域主要以居民、学校为主,现状及规划均无以为噪声、大气污染物为主的工业企业分布,项目外环境对本项目实施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施工期通过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实,可极大地约束和控制施工期的“三废”、噪声及水土流失量;同时通过实施相应的工程防范措施、生态治理及恢复,又可将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扬尘、噪声、废水、弃渣的影响限制到很低的程度及很小的范围内。采纳上述的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大大削减了施工“三废”和噪声的排放2、营运期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至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河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西江河。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预留进、出气口,出气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柴油发电机房废气经自带硝烟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外排;地下停车场设机械排放,排风口于绿化带排放;本项目病房区定期将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对可能产生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单元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加装过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处理。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声源总图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医院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等危险固废单独进行分类暂存,医疗废物(除化学性废物)委托成都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处理;化学性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掏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长江医院扩建工程(二期)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拟建场地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拟采取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地下水等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成营运后,将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项目单位:成都长江紫东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付老师联系电话:15928508811电子邮件:656460120@qq.com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江华路六、征求意见信息(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_OnWnSpy2IJgupGXCz8Dg 提取码: nuxn2、通过公开的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电话、邮箱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境影响评价范围外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_OnWnSpy2IJgupGXCz8Dg 提取码: nuxn(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1、填写公开的公众意见表,发送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2、通过公开的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电话提出意见;3、通过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其他便利的方式提出意见。(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公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

  • 关于成都长江医院CT/核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3 09:00:09

    邀请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长江医院地址:成都市十陵镇灵龙路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长江医院CT/核磁采购三、采购内容16层CT一套,1.5T核磁共振一套。品牌要求是GE,飞利浦,西门子三大品牌。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五、请有意参加成都长江医院本次邀标的企业准备好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在2016年12月28日前携带相关设备资料及推荐书到成都长江医院交财务供应部。六、联系方式:028-69210031,李先生,魏先生。   成都长江医院  2016年12月22日 

  • 成都长江医院正式成为省医保定点医院

    发布时间:2016/09/28 09:01:19

    公告通知根据省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53号)精神, 经四川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核,成都长江医院符合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现正式成为省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成都长江医院将陆续完善省医保报销流程,为广大居民朋友们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此次成为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也为医院今后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奠定了基础。成都长江医院一直坚持以“做老百姓信赖的贴心医院”为长期目标,秉承着“品质为先、安全为要、服务为上、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竭诚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健康服务。

  • 成都长江医院惠民利民行动

    发布时间:2016/08/23 11:43:30

    回馈社会·利济百姓为感谢广大居民们及患友对成都长江医院的支持与信赖,特推出此次活动,为大家带来最实际的优惠行动↓↓↓优惠“送”不停最高可领取 1000元 优惠券(可用于抵扣成都长江医院的检查、化验、治疗及健康体检等费用)活动对象:微信网友抽奖活动一(新增粉丝每满100名抽取一次)活动奖品↓↓↓一等奖:优惠券100元(1名)二等奖:优惠券50元(2名)三等奖:优惠券20元(4名)抽奖活动二(新增粉丝每满1000名抽取一次)活动奖品↓↓↓一等奖:优惠券200元(2名)二等奖:优惠券100元(4名)三等奖:优惠券50元(8名)抽奖活动三(新增粉丝满10000名抽取一次)活动奖品↓↓↓一等奖:优惠券1000元(4名)二等奖:优惠券200元(8名)三等奖:优惠券100元(20名)参与方式↓↓↓关注[成都长江医院]微信公众号﹀【回复姓名+联系方式】&amp

  • 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6/08/23 11:32:1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成年人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符合市政府令第155号文件规定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2016学年度大学生和2017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2017年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成 都市2015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480元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