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成年人参加2017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60元和每人每年32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20元标准筹资。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符合市政府令第155号文件规定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


2016学年度大学生和2017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2017年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成 都市2015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480元为基准。